2025-04-30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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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新规!今年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这样做……

本文来源:黑龙江省考试快讯 

22日,记者在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获悉,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同时,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。


按照相关要求,高考后,高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(包括统考、保送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)报省招考院,经省招考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,并据此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院录取专用章,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。

高校依据省招考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,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,加盖本校校章,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、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。高校在寄递录取通知书时,不得夹寄银行卡,以及其他与考生报到无关的材料。

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,应及时登陆“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”的“高考查询”栏目或高校网站相关栏目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结果。

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,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,办理报到手续。

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,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。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

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(含考生号),于该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省招考院,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。

高校依据省招考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单,核准考生身份后,按有关规定办理新生入学手续,如考生本人与录取信息不相符,应及时上报省招考院核查处理。

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,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,严禁非法传播、出售。